代收工资拒给付 法院调解把钱还
作者:兴农法庭 邢泽远 发布时间:2021-01-08 10:45:55
近日,拜泉县人民法院兴农法庭审理了一起原告齐某某诉被告刘某某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
经了解,原告齐某某与被告刘某某的父亲一起受雇于拜泉县某工程队修建道路,工程完毕后,雇主唐某将原告齐某某的工资3 525元以微信转账的方式转入被告刘某某的账户。被告刘某某收到该款后,拒不给付原告该工资款,原告索要多次未果。故诉至法院,望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在对被告刘某某的调查询问中得知,原告齐某某的儿子曾在被告处借款,一直未能给付,故被告将此工资款扣下想用以抵消原告儿子之前的欠款。在庭审过程中经过法官调解,被告刘某某知晓了相关法律规定,同意偿还原告齐某某不当得利款3 525元。
被告刘某某的行为满足了构成不当得利的条件: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有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没有法律上的根据。而刘某某想用该款抵消原告儿子欠款的行为,不符合相关法律依据,,故被告刘某某应对原告齐某某儿子所欠款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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