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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夫妻争旧地 耐心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1-04-22 14:47:03



近日,长春法庭审结了一起离婚夫妇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劝解下,双方放下了矛盾,原告张某撤回了对被告贾某的起诉。

2013年,原告张某与被告贾某经协议离婚,协议商定贾某抚育子女,张某将自己的土地交由贾某耕种至子女成年时止。张某离婚后便搬去外地生活,张某的土地一直由贾某耕种至今,现张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贾某返还土地并给付其从子女成年时起至今的土地承包费。承办法官受案后,通过调查得知被告贾某确实依旧耕种原告张某的土地,但贾某近几年由于供子女上学花销很大。考虑到原、被告双方是协议离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感情尚可,于是便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通过耐心细致的沟通让被告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之处,也让原告认识到被告这些年来抚养子女生活的不易,最终原告放弃了对被告的诉求。在结案后,考虑到原告平时在外地生活,耕种自己的土地很不方便,原、被告双方还在法官的建议下,签订了一份土地承包合同,解决了涉诉土地的经营问题,至此本案圆满解决。

在本案中,原、被告涉及的纠纷矛盾不大又曾是夫妻关系,双方尚有一定的感情基础。鉴于被告的行为确实情有可原,如果强硬的运用法律要求被告补偿原告的损失,既不利于原告后续权利的保障,也容易让被告心怀委屈对法律失望。承办法官通过调解的方式,帮助原、被告双方构建一个沟通的平台,最终让原、被告互相体谅了对方的难处,化解了本次纠纷并帮助其杜绝了今后发生纠纷的可能,既保障了双方的权益不受损害又维护了双方尚存的感情基础,既体现了法律公平正义也展现了法律温情的一面,把温暖和公正送到了群众的心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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