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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权益无小事 执行法官解“薪愁”

  发布时间:2021-07-29 15:31:47



    7月28日,申请执行人樊某某等8人来到拜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从执行法官的手中接过为他们追回的3万余元“辛苦钱”

    案情简介:今年60多岁的农民樊某某,家住拜泉县农村,几年前,他联系了几个老哥们农闲时在张某的建筑工地务工。因为他们几人技术好、吃苦耐劳,且为人本分,老板张某非常满意,相处也很融洽,一直保持雇佣关系2016年,由于张某经营不善,开始拖欠樊某某等人工资款樊某某等人多次讨要,张某均以种种理由未予给付,且申请执行人樊某某等人年事已高,身体多病,辛辛苦苦挣来的钱拿不到手,给生活造成了大困难。无奈之下樊某某等8人将张某诉至拜泉法院。拜泉法院2019年4月作出判决,判令被告张某给付樊某某等8人劳务工资款3万余元,但被执行人张某仍未积极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局干警接到执行申请后,多次查找被执行人张某下落和财产,经调查发现张某名下没有任何可供执行财产,本人也像人间蒸发一样下落不明,此案执行陷入僵局。  

    面对于申请执行人期盼的目光,执行干警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他们转变思路,多次找到张某的家属,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做他们的思想工作,并释明张某拒不给付农民工工资的严重后果,经其家属积极筹措,将案款代为履行完毕,使此案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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