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拜泉县人民法院仅用10天就执行完毕一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原告夏某与被告陶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双方交通事故造成原告夏某十级伤残,经拜泉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陶某需赔偿原告夏某10.99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陶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夏某遂向拜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及时向申请执行人夏某了解情况,经了解,申请执行人夏某交通事故后十级伤残,无劳动能力,生活特别困难,还有年迈父母需要赡养,执行法官及时查询被执行人陶某名下财产信息,经查询被执行人陶某名下有一套房产,传唤被执行人陶某后,执行法官对陶某名下房产及时采取查封措施,并向被执行人陶某送达查封裁定,随即向被执行人陶某进行释法明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一下午的调解和说服教育,申请执行人放弃部分案款,被执行人陶某承诺一周内将案款给付完毕,第二个星期的星期一被执行人陶某早早的就将案款送至拜泉县人民法院,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行完毕。
近年来,拜泉县人民法院一直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把涉民生案件作为工作重点,通过创新执行方式方法,采取各种执行措施,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