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是龙泉镇卫星村的工作人员吗?我们是拜泉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我们有11笔执行款需要发放,可以借用一下你们村里的会议室吗?……”。近日,拜泉法院执行局法官上门为11位申请执行人送去执行款,为了方便11位申请执行人,执行法官借用了村委会的会议室,于是出现了以上对话。
案情回顾
2014年,11位申请执行人为被执行人邱某某提供劳务,因被执行人未能给付劳务费用,11人诉至拜泉法院,经拜泉法院调解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故11位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局执行后,收回了11笔劳务费,案件执行完毕。
由于11位申请执行人不但年纪大,而且大部分身患疾病,行动非常不便,于是执行法官决定上门送执行款,到村里现场办公。在现场,执行法官一一将执行款交到每一位申请执行人手中,并嘱咐当面清点,在耐心等待申请执行人一张张清点执行款的过程中,执行法官贴心的将文件和印泥整理好放在一旁,待清点完后细心指导在相应的位置签名捺印。
“实在太感谢法官能帮我们要回多年的劳务费,还大老远跑到村里给我们送来,这些钱虽然不多,但都是我们的血汗钱,对我们来说很重要,太让我们感动了。”拿到执行款后的11位申请执行人对着执行法官连声道谢。
拜泉法院执行局一直以执行促民生,通过有效的执行来回应群众的司法需求,此次上门送执行款,打通了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大大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