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拜泉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立案窗口收到一份特殊的起诉书,递交起诉书的张某既不是案件当事人,也没有案件当事人的委托书,面对这样特殊的立案请求,按照法律程序,法院不能受理。但随后在立案庭庭长李英华与张某的交谈中得知了原因。原来张某是案件当事人姚大娘的女儿,姚大娘现已80多岁,因意外导致胸12椎体压缩、腰12椎体压缩性骨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出院后的姚大娘便想寻求法院的帮助,但自身仍行动不便,无奈之下让自己的女儿前来立案...
经过与姚大娘的女儿沟通了解实际情况后,为切实解决当事人诉累,立案庭庭长李英华当即决定为老人上门立案。老人听力下降,李英华就凑到老人身旁提高音量大声交流,耐心细致的帮助填写立案材料,并告知其一直担心赔偿的事一定尽快解决。姚大娘和她的女儿表示:“发生这样的事,我们都很难受,我们这一家子什么都不明白,也真是没有办法,多亏法院上门给我们帮助,真是太谢谢你们了!”。
此次上门立案仅是拜泉法院将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优化诉讼服务能力的一个缩影。在今后工作中,拜泉法院将继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持续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拓展司法便民新途径,充分发挥诉讼服务能动性,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