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假期刚过,拜泉法院执行局就收到了一份特殊的新年礼物!三起案件当事人一起将一块写着“公平正义权为民”的牌匾送到了拜泉法院,并不断的表达着自己的感激之情。
三起案件申请人先后于2007年、2009年、2010年对同一被告大庆市某公司进行诉讼,要求给付所欠款项,经拜泉法院依法审理判决后,被执行人未给付,申请人分别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后,我院执行法官先后多次前往大庆,对被执行人公司财产进行调查,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遂将该案做终本处理。
2021年初,三位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案件,承办人仔细查阅卷宗后将三起案件合并执行,并前往大庆市市监局查询被执行人公司档案情况,经仔细查阅后发现被执行人公司的投资人存在出资不实情况,回到拜泉法院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查相关材料后根据法律规定将被执行人的投资人追加为被执行人。经过异议、诉讼等一系列法定程序后追加被执行人裁定生效,被执行人的投资人主动与法院进行了协商,并与三位申请人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当场履行了30万元的执行款,至此案件圆满执结。
“执行乃法律之终局及果实”,是充分彰显公平正义、维护司法权威的“终点站”。为此,拜泉县人民法院不惧艰难,从蛛丝马迹中寻找证据,穷尽措施切实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