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拜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涉企业、保民生的执行案件,执行法官异地办案、不辞辛苦,仅用一个月时间,便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执行到位69万元,为40余户农民解决了春耕款。
被执行人某公司因受经济环境的影响,经营困难,无力给付申请执行人120余万元的原材料款。2021年6月,40余户农民的代表人便向拜泉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一审、二审判决后,被告某公司应当给付120余万元原材料款及逾期损失。
执行立案后,执行局负责人第一时间为此案成立办案小组,以保障民生兼顾营商环境为原则,迅速制定执行方案。为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对其名下车辆进行查封,并到该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调查企业相关信息,查询到缴税账户已经被其他法院冻结,目前无法正常经营。执行法官随后来被执行人住所地,物业称法定代表人不在此处办公,财务总监接收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提供被执行人所涉多起执行案件清单,表明该公司已经无力给付本案案款。
法定期限内,被执行人仍未向拜泉法院进行财产申报,执行法官便决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依法采取罚款强制措施、展开深入调查。鉴于该公司性质特殊,执行法官立即到政务服务中心查询知识产权信息、社保缴纳情况。根据调查情况,执行法官再次“拜访”被执行人,公司副总在接收罚款决定书看到调查反馈文件惊呼“这不是把我们查个底儿掉么!”。次日,法定代表人终于现身,主动来到法院,在清楚执行法官对该公司情况掌握如此具体以及下一步的执行措施时,一时间慌了神,便主动提出给付方案,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案件终结执行。
拜泉法院在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灵活采取强制措施。本案中,考虑被执行企业发展情况,对车辆灵活采取“活查封”的方式,并未采取纳入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执行法官因人因事制宜,公正高效的执行获得双方当事人高度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