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已是万家灯火,拜泉法院审判法庭内审判员肖雁、书记员冯晓东却依然在忙碌,他们正在对一起民事纠纷案件进行网上调解。为什么在下班时间,为什么是网上开庭,为什么进行调解?这其实是法官不断做“加法”的结果。
这是一起家事纠纷案件,法官肖雁在收到原告起诉材料后立刻与被告取得联系,但被告已经身在外地多年,起初也不配合法官工作,在了解被告是因为往返车费太高而不愿意应诉后,法官向原告争取意见,恰巧这时原告也外出务工,双方对法官提出的网上审理都欣然同意。这是肖法官做的第一次“加法”。
在与双方的沟通中,肖法官发现双方矛盾较大,很难达成一致,但出于保护双方子女身心健康的考量,肖法官还是决定进行调解。从释法到明理,从“双方对质”到“各个击破”,从工作日到节假日,经过肖法官细致耐心的工作,两人情绪逐渐平复,开始商量着解决问题。这是肖法官做的第二次“加法”。
双方初步达成一致后,肖法官拟定了开庭时间。这时,问题又出现了。原、被告双方都表示这段时间工作太忙,如果在工作时间参加庭审,他们得请假,而请假的话,他们当天的工资和当月的满勤奖就都拿不到了,希望过一段不忙的时候再开庭。为了让纠纷能够彻底化解,避免天长日久矛盾激化,肖法官决定在下班时间对这起案件进行网上开庭。最终,双方参与庭审并当庭达成了调解方案。至此,案结事了。这是肖法官做的第三次“加法”。
办案人员做“加法”,群众的诉讼成本就能做“减法”。这是富强法庭一直秉持的办案理念,也是全庭干警践行司法为民原则的有力举措。今后,富强法庭仍将继续践行这一理念,消除障碍、打通堵点,努力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