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泉法院1名同志通过人大任命拜泉法院审判员
作者:政治部 发布时间:2023-02-27 09:52:57
2月23日下午,县人大委员会召开第十八届人大第九次会议,经拜泉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樊少军同志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吴兆龙同志为我院审判员。
经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和表决程序,该提请获得全票通过。县人大委员会主任荀章河向新任职的审判员表示祝贺,并颁发任命书。新任职同志高举右手,向宪法庄严宣誓。
会后,吴兆龙法官表示,将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公正行使审判权,继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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