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拜泉法院执行局局长周新航,执行法官于洪洋二人均同时收到了同一位当事人送来的锦旗,而事情的开端则要追溯到2020年...
2020年,申请人郭某与被执行人张某在我院执行干警的组织下,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并制定还款计划,吴某作为被执行人张某的朋友,经张某的邀请,为此次执行案件的和解协议进行担保,并在担保书上签字确认。但张某并未一直履行还款义务,郭某遂申请担保人吴某承担保证责任,于是执行干警依法对吴某的工资卡进行查封。
工资卡被查封后,担保人吴某的生产生活不仅受到影响,更是对其所要承担的保证责任日日发愁。万般无奈之下,吴某来到法院,将自身的难处与承办法官于洪洋娓娓道来。于洪洋在了解到担保人的难处后,积极地与申请人建立联系,并在争得申请人的同意后,决定对担保人采取分批次履行保证责任的方式,以此在保障申请人利益得到实现的同时,亦要保证担保人的正常生活。与此同时,耐心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督促其履行义务。
最终在拜泉法院执行局长周欣航、法官于洪洋多次妥善协调下,担保人吴某在履行了保证责任的同时,也从被执行人处陆续得到偿还,而申请人也收到全部执行款。
吴某表示,正是因执行法官用“暖人心”的方式方法,才使得她在没有起诉追偿被执行人的情况下,得到了相应的赔偿。而这两面锦旗更是凝聚着执行法官的汗水和付出,代表着人民群众对我院执行工作的肯定和鼓励、对践行“执法为民”的生动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