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时代人民法院“执源治理”问题的调研报告》及省、市两级法院通知要求,拜泉县人民法院深入践行能动司法理念,积极推进执源治理,坚持“一次有效执行”原则,坚决“源头管控”“未病预警”,向被执行人下发了首份执行实施类司法建议书,实现更低成本、更优路径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推动构建裁判履行化解于未执。
2022年8月,拜泉县某村合作社因冰雹、大风等因素发电站的光伏板发生了损坏,进行维修更换后,该合作社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后诉至拜泉县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判决后,保险公司未履行,申请人拜泉县某村合作社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我院执行干警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未直接对被执行人采取相应强制措施,而是实地走访保险公司,调查未履行生效判决的原因,并及时找到申请执行人进行沟通,说明突发状况的原因,给予被执行人部分时间宽限的同时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在沟通后,被执行人积极主动联系上级部门,畅通赔付渠道,十日内便主动履行了全部执行款。考虑到保险公司的特殊主体,我院执行干警再次约谈了被执行人相关工作人员,并向其下发了司法建议书,告知其判决后主动履行义务,一方面可以减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减少执行费用的支出,另一方面也可以提升相关当事人对保险公司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保险公司负责人接收了司法建议书,并表示以后会积极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
在推进执源治理工作的前提下,拜泉法院定期对数量较多、特点突出的执行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做到对新矛盾底数清、对新问题情况明,促进矛盾源头化解有的放矢、精准掌控,提高预判预警能力。对于涉诉单位在案件审执中反映出的管理疏漏、制度缺失及其他可能影响稳定发展的问题,及时制发司法建议书,并附上相关案例,提示接受主体积极作为、依法履职,以一案的建议解决一域的问题,使案件办理结果转化为社会治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