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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争”晋先“强院”先行| 拜泉法院“执源治理”工作纪实(九) ——汲取枫桥经验 优化执源治理

  发布时间:2023-11-10 15:49:27




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切实解决群众多元化的需求,在汲取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做法和“诉源治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拜泉县人民法院探索建立“执前调解”工作机制,并运用此机制圆满化解多起执行案件。

案件:杨某和张某经过媒人介绍相识并结婚,张某给付杨某10万元作为彩礼,后双方因感情不和起诉离婚,法院依法作出了准予离婚的判决,要求杨某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返还张某部分彩礼。但判决生效后,杨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无奈,张某于2023年10月16日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前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主动联系了双方当事人,并与杨某所在地村委会建立联系,共同做杨某的思想工作,后经多番耐心细致的劝说释法教育,杨某最终2023年10月18日将判决的彩礼费用全部给付完毕,一次本应通过执行解决的问题完美化解在了执前。

案件刘某与郑某经法院调解离婚后,约定女儿由刘某抚养,郑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直至年满18周岁。但调解书生效后,郑某一直未按时履行,且经刘某多次催要无果后,2023年10月12日向我院申请执行。

执前事务中心在审查材料后,决定通过执前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工作人员在联系郑某未果后,查找到了郑某父亲的电话并与其取得了联系,执行干警也十分耐心的向其父亲阐明了其中利害,以及不履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后经其父亲的劝说,郑某最终将拖欠的抚养费全部给付完毕,并保证每个月将抚养费按时打到孩子的账户上。

    执前调解符合人民群众在新时期对执行工作的新需求,实现了执行案件诉源治理的根本目的。下一步,拜泉法院将进一步完善执前调解机制,协调执前调解与执行对接程序,更好的打造执行案件多元解纠新模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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