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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争”晋先 “强院”先行丨持续执行“不放弃”,成效显著“获民赞”

  发布时间:2024-09-27 16:22:55




2013年3月至2015年12月期间,被执行人李某先后五次向申请人刘某某借款,后陆续偿还了部分欠款,但仍下欠142000元未能偿还。案件恢复执行后,执行员丁宁第一时间联系刘某某了解案件详情及被执行人最新财产线索。经了解,由于受疫情影响,案件首次执行到恢复执行已过去五年时间,五年期间李某并未偿还一分欠款,且人也不知所踪。

经网络查控及线下现场查询,李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经与李某户籍所在地村委会了解,李某已外出务工多年未返乡,无住址、无联络,案件陷入僵局。办案人想到可否根据其名下银行账户开户行地址这一线索进行寻找,随即通过网络查控结果及电话咨询银行客服方式进行逐一排查,发现李某近两年在大庆市开通过银行账户,通过委托当地法院协助查询,获得了李某开户时的登记信息,并查到了李某现居住地址和工作单位。办案小组驱车前往李某现居住地发现无人后前往其工作单位,并最终见到了李某本人。

在见到李某后,办案人向其送达了案件恢复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要求其履行给付义务,李某表示虽有工作但收入微薄,除去必要花销外已无能力偿还欠款,其工作单位拒绝提供李某收入详单,案件再度陷入僵局。经过办案人员向李某工作单位负责人员释法明理,并制发调查取证函向其送达后,其提供了李某的真实收入详单。在查实李某的真实收入远高于李某自述后,办案人向李某告知其隐瞒财产及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履行给付义务的行为已涉嫌犯罪,并制发《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

办案小组在收集大量佐证材料后,认为李某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存在隐瞒转移财产的行为,破坏了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已涉嫌构成犯罪。李某家属在知晓问题的严重性后,多次主动与法院及申请人沟通还款事宜,在获得申请人谅解后偿还了大部分欠款,剩余部分做了分期计划,案件得以办结。

案件承办小组以匠心对待工作,以责任心雕琢每一个细节的态度,以及对待案件认真负责、不放弃不推诿的的工作精神,深深感动了申请人,申请人送来锦旗以表感谢。

    “小案”连民生,民生无小事,拜泉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应民之所呼,行民之所盼,切实兑现胜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用实际行动提质增效,维护司法权威,彰显法院司法为民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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