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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终结执行情形的法律规定

  发布时间:2014-11-25 09:28:5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终结执行情形的法律规定

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侯玉忠 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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