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纠纷
作者:张晋莹 发布时间:2014-12-01 10:58:24
同居关系纠纷是指具有同居关系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在解除同居关系时,由于同居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分割或者子女抚养问题而引发的纠纷。
实践中,同居关系纠纷主要有:
1.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指具有同居关系的男女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因分割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而引发的纠纷。
2.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指具有同居关系的男女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因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的子女抚养问题而引发的纠纷。
适用本案由时,要注意其与离婚纠纷的区别。离婚纠纷是男女双方在解除婚姻关系的过程中所涉及到的纠纷,其解除的是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婚姻关系,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而同居关系纠纷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3条、第32条、第46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责任编辑:侯玉忠 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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