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泉法院“六项举措”全力清理执行积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清理积案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拜泉法院采取“六项举措”建立健全执行工作的长效工作机制,全力清理执行积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专门成立由院长任组长执行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限期办结,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形成破解“执行难”、攻克重大疑难执行案件的合力。
二、协调外围支持。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汇报“清积”动态,便于党委及时掌握情况,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定期召开全县执行积案交办会,上下联动,合力攻关。
三、形成联动机制。协调检察院、公安局、纪委、监察局、国资局、国土局、建设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银监机构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执行联动机制。对被执行人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有关部门要依法联手限制其生产经营、限制其从业资格、限制其信用等级、限制其工作生活等“四个联手限制。”
四、健全联系网络。每村(社区)设一名执行联络员,为法院执行提供被执行人住处,协助查找被执行人,协助调查、控制、处分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维持执行秩序,化解矛盾,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做好各方当事人及相关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努力促成执行和解。对在执行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联络员予以表彰奖励。
五、实施救助措施。积极协调政府将执行救助专项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及时拨付,实现救助金的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执行救助的社会保障机制,对权利人因刑事犯罪、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追索赡养等案件导致生活困难,义务人又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要及时启动救助金,解决其生活困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落实奖惩制度。专门建立执行人员业绩档案和考核机制,作为执行人员年终评优评先主要依据。凡在执行工作中消极怠慢的取消年终评优资格,违反有关规定的将被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