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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哪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发布时间:2014-12-03 08:24:13


行政诉讼中哪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l.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应当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

2.原告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

1)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

    2)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3)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

4)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

责任编辑:侯玉忠 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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