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作者:张莹 发布时间:2014-12-03 08:26:44
1. 1、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
2. 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
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
4.其他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
5.人民法院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不适宜判决维持或者驳回诉讼请求的,可以作出确认其合法或者有效的判决。
责任编辑:侯玉忠 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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