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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审理上诉案件的法律规定

  发布时间:2014-12-03 08:48:4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审理上诉案件的法律规定

  第一百六十九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责任编辑:侯玉忠 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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