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 执行信息公开 党建工作 预决算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审理上诉案件的法律规定

  发布时间:2014-12-03 08:50:5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审理上诉案件的法律规定

  

  第一百七十二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责任编辑:侯玉忠 王杨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