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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将另一方打伤,伤者的医疗费用能否在离婚案件中一并审理?

  发布时间:2014-12-08 15:31:37


 

   问: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将另一方打伤,伤者的医疗费用能否在离婚案件中一并审理?

   法官解答:可以一并处理。应先离婚,后赔偿。若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看病所欠的外债,则按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分割,分割时考虑过错程度,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

责任编辑:侯玉忠 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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