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 执行信息公开 党建工作 预决算公开

 

继承和遗赠的接受和放弃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14-12-08 15:36:29


    问:继承和遗赠的接受和放弃是如何规定的?

    法官解答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责任编辑:侯玉忠 王杨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