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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如何受理当事人的行政诉讼

  发布时间:2014-12-09 08:22:04


 

法院如何受理当事人的行政诉讼

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7日内不能决定是否受理的,应当先予受理;受理后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

受诉人民法院在7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的,起诉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或者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受理;受理后可以移交或者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也可以自行审理。

    前三款规定的期限,从受诉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之日起计算;因起诉状内容欠缺而责令补正的,从人民法院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

责任编辑:侯玉忠 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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