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泉法院新增60名人民陪审员获人大任命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法院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要求,拜泉法院按照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程序,经过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同意,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报市中院复核后,于12月16日提请县人大常委会选举,60名同志被任命为拜泉法院人民陪审员,与会领导为新选任的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
此次新增补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分别来自于机关、企业、社会团体、社区和乡村等单位,他们热爱人民陪审工作,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工作责任感强,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群众威望高,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一定的法学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对所属领域的相关政策比较熟悉。王文娟、王景生和李德文作为陪审员代表参加了任命大会,会后他们表示在今后参审工作中,当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在工作生活中,做好法律知识的宣传员;在社会实践中,当好司法为民的监督员。争做一名优秀的人民陪审员,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