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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付款合同,债务人已经有几期未按期给付,债权人可否起诉,要求债务人一次性将钱款清偿?

  发布时间:2014-12-23 10:00:50


 

    问:分期付款合同,债务人已经有几期未按期给付,债权人可否起诉,要求债务人一次性将钱款清偿?

    法官解答:符合条件的可以。《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此外,如果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虽未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但买受人的财产显著减少,有难以履行的可能,或买受人以其行为表示无力给付剩余价款的,根据不安抗辩权的规定,债权人可以起诉要求债务人一次性清偿。

责任编辑:侯玉忠 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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