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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他人名义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能否要求登记人将房屋过户至借用人名下?

  发布时间:2014-12-23 10:02:13


 

    问:借用他人名义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能否要求登记人将房屋过户至借用人名下?

    法官解答:不予支持。实际购房人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借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并登记在他人名下,实际购房人主张确认房屋归其所有或者依据双方之间的约定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一般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实际购房人在其本身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条件的情况下,不能通过借用他人名义购买房屋,达到规避购买条件、实现购买保障性住房的目的。

责任编辑:侯玉忠 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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