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财产保全的条件
作者:王杨 发布时间:2014-12-23 10:03:38
人民法院对财产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有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财产的,人民法院方可依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责任编辑:侯玉忠 王杨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