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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义务的情形

  发布时间:2014-12-23 10:12:04


              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义务的情形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责任编辑:侯玉忠 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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