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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流物返还纠纷

  发布时间:2014-12-23 10:34:55


 

漂流物返还纠纷

漂流物是指漂浮于水面的物品。

漂流物返还纠纷是指漂流物的所有权人或者其他物权人请求拾得漂流物的人或者其他占有人归还漂流物的纠纷。

漂流物返还纠纷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漂流物如果属于有主动产,则适用于遗失物返还请求相关的法律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物权人可以请求返还,并依照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支付费用。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经招领公告期满后无人认领的,则归国家所有。对于无主财产,按照民法通则规定,其所有权应当归国家,如果属于国家文物,则适用《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责任编辑:侯玉忠 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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