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梅春艳、王鑫鑫与被告刘瑞强、张晓丽、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牡丹江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4-12-29 09:06:44
时间:2014年12月30日8时30分
地点:拜泉县人民法院2楼第三审判庭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梅春艳、王鑫鑫
被告:刘瑞强、张晓丽、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牡丹江支公司
主审人:任金山
责任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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