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物返还纠纷
作者:张晋莹 发布时间:2014-12-29 10:19:29
隐藏物是指隐匿于建筑物等地上动产或者不动产之中的动产。隐藏物与埋藏物相似,通常而言,如果该动产隐藏于地下,则为埋藏物,如果隐藏于地上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之中,则为隐藏物。
隐藏物返还纠纷是指隐藏物的权利人依法请求发现隐藏物的人或者其他无权占有人归还该隐藏物而发生的纠纷。
隐藏物返还纠纷主要是动产返还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争议标的是隐藏物时,本案由与返还原物纠纷发生了竞合。在这一意义上,本案由可以视为是返还原物纠纷的特殊情形(当然,实际上本案由下的纠纷并不能完全被返还原物纠纷所包含),应当优先适用本案由。
责任编辑:侯玉忠 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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