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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对于不适格的主体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15-01-06 10:44:57


 

人民法院对于不适格的主体如何处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经审查,确属主体不适格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

责任编辑:侯玉忠 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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