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不服原仲裁纠正错误而作出的新仲裁裁决应予受理
作者:殷大朕 发布时间:2015-01-06 10:45:25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纠正原仲裁裁决错误重新作出裁决,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责任编辑:侯玉忠 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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