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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发布时间:2015-01-06 10:47:41


 

商业银行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变更名称;

(二)变更注册资本;

(三)变更总行或者分支行所在地;

(四)调整业务范围;

(五)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

(六)修改章程;

(七)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

更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应当报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其任职资格。

责任编辑:侯玉忠 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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