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的特点
作者:王禹 发布时间:2015-01-08 09:30:04
执行的特点:
1、执行的主体较为广泛;
2、执行的依据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1)已经超过上诉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一审判决或裁定;
(2)终审判决、裁定;
(3)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判决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授权核准的死刑判决;
(4)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判决、裁定。
责任编辑:侯玉忠 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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