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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执行

  发布时间:2015-01-08 09:32:02


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执行

 

    执行机关:原审人民法院,没收财产时可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注意:行政机关对犯罪就同一事实已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予以折抵。

责任编辑:侯玉忠 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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