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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残疾人事业纳入社会发展计划,并给予财政支持

  发布时间:2015-01-12 15:41:12


国家对残疾人事业纳入社会发展计划,并给予财政支持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统筹规划,加强领导,综合协调,采取措施,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采取组织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工作。具体机构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的意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残疾人工作。

责任编辑:侯玉忠 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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