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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概念和特征

  发布时间:2015-01-12 15:48:46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概念和特征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管理法规,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为。

其主要特征是: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管理法规,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为。销售金额是否达到5万元,是认定本罪罪与非罪的关键。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都可构成。

4)主观方面为故意。

责任编辑:侯玉忠 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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