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玉财、孙长江【裁判文书】
发布时间:2015-01-20 15:35:42
裁判文书
孙玉财、孙长江: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拜泉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拜商初字第2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黑龙江]拜泉县人民法院
刊载平台:人民法院报
刊登版面:第G31版 刊登日期:2015-01-10 上传日期:2015-01-10
责任编辑:侯玉忠 王杨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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