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双【宣告失踪、死亡】
发布时间:2015-01-20 15:40:16
宣告失踪、死亡
本院受理陶媛媛申请宣告王洪双失踪一案,现依法发出寻找你下落的公告,公告期限为3个月。自发出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王洪双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若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本院提出,即视为王洪双仍下落不明,并定于公告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富强镇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并依法作出宣告王洪双失踪的民事判决书。
[黑龙江]拜泉县人民法院
刊载平台:人民法院报
刊登版面:第七版 刊登日期:2015-01-11 上传日期:2015-01-11
责任编辑:侯玉忠 王杨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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