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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张艳秋与被告李明明、辛晓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5-01-26 10:34:12


时间:2015年1月29日8时30分

地点:拜泉县人民法院2楼第二审判庭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张艳秋

被告:李明明、辛晓明

主审人:张莹

责任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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