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艳秋与被告李明明、辛晓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5-01-26 10:34:12
时间:2015年1月29日8时30分
地点:拜泉县人民法院2楼第二审判庭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张艳秋
被告:李明明、辛晓明
主审人:张莹
责任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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