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强法庭组织学习《合同法》最新司法解释
争当学习型法官,争创学习型法庭,是富强法庭一直努力的工作目标。自最高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颁布实施以来,全庭又掀起一股学习热潮,全庭干警通过自学、相互探讨、观看专家讲座等形式对该司法解释进行了认真的学习。为了更加深入理解适用《合同法》解释,富强法庭于1月26日召开专门庭务会,组织全体干警又对该解释进行了系统学习。
在学习讨论会上,富强法庭庭长孙云海宣读了最高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我庭在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常涉及到的一些条款结合本庭实际作了进一步解释,同时对一些典型案例在法律应用问题上给出了自己的见解。
法庭审判人员结合各自在实际审判当中遇到的合同纠纷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从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效力、标的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标的物风险负担、所有权保留、违约责任等方面都进行了系统学习,展开了深入探讨。
讨论会最后,庭长孙云海对各位干警就《合同法》司法解释提出的一些好的建议给予归纳总结,要求今后在审理合同纠纷案件时要结合本辖区案件实际,依照司法解释规定,妥善处理该类案件,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为辖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