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站凳擦玻璃不慎摔伤
法官真情调解雇主积极赔偿
原告栾盾与被告徐铁系雇佣关系。2013年7月9日下午,原告栾盾在被告徐铁经营的饭店打扫卫生时,不慎自高凳上摔落受伤。栾盾在拜泉县人民医院二次住院治疗,徐铁为其垫付23 610.00元,其余部分费用未交付。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栾盾诉至法院,要求徐铁给付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04 545.20元。经法院主持调解,徐铁赔付栾盾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10 000.00元。此款由徐铁自动履行50 000.00元后,余下的60 000.00元应在2014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给付。
到期后被告徐铁未及时给付余款60 000.00元,原告栾盾于2014年12月末来法院要求法院协助解决。该案承办人谢冰听了原告栾盾的要求后立即与被告徐铁电话沟通,为其讲明利害关系,循循善诱,最终打动了被告。2015年1月4日,被告徐铁在新年的第一个工作日携60 000.00元赔偿款来到拜泉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在承办人谢冰的主持下,向原告栾盾支付了余款60 000.00元。双方当事人对审理结果和履行结果都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