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法进社区,便民服务显真情
作者:张莹 发布时间:2015-01-29 08:40:13
李玉山与刘淑文系再婚,婚后未生育子女,至今已分居两月有余,双方均同意离婚,对共同财产也自行协商完毕,只因双方均年事已高且行动不便,不能亲自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的实际情况,该案承办人民一庭审判员谢冰带领书记员张莹多次往返于原告李玉山居住的杜岩老年公寓和被告刘淑文家中,了解有关情况,为二人悉心调解。2015年1月19日,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审判员谢冰与书记员张莹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得到了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侯玉忠 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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