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中国邮储银行拜泉支行与被告陈明等3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5-02-10 09:35:54
时间:2015年2月9日8时30分
地点:拜泉县人民法院3楼第四审判庭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拜泉支行
被告:陈明、张艳艳、于桂琴
主审人:孙邦国
责任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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