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王春海涉嫌犯危险驾驶罪一案
发布时间:2015-02-10 10:01:05
时间:2015年2月9日13时30分
地点:拜泉县人民法院5楼刑事审判庭
案由:危险驾驶罪
公诉机关:拜泉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王春海
主审人:张妍
责任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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