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临近春节,大家是否都在忙着购买年货,是否都在为节日的到来感到快乐和幸福,可是在购买的过程中因为某些人谋求暴利的缘故,常常出现买到假货劣货的情况,因此给自己的经济带来损失的同时,也会给欢乐的节日气氛蒙上一层阴影,这个时候怎么办呢?首先不要感到沮丧或者是自认倒霉,要积极的进行面对,其次,保留好购买到的假货或者劣货,以备将来当庭对质时将其作为证据使用,再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进行帮助,或者到法院进行诉讼以求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至于该向何人进行主张,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