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 执行信息公开 党建工作 预决算公开

 

供用水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15-02-10 10:49:59


 

供用水合同纠纷

供用水合同是指供水人向用水人提供自来水,用水人向供水人支付水费的合同。

供用水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之间因订立、履行、变更、终止供用水合同发生的权利义务纠纷。

在实践中,供用水合同纠纷主要有水费缴纳纠纷、断供水纠纷等。

供用水合同纠纷案件,按照合同纠纷案件的一般管辖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供用水的合同履行地,若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若无相关约定,则以供水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合同履行地。

在适用本案由时,需特别注意将其与商家向市民提供桶装净化水、饮用水的合同纠纷区别开来。后者是一般的买卖合同,发生纠纷时适用的案由时买卖合同纠纷。而本案由时公共企业向社会大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合同纠纷。

责任编辑:侯玉忠 王杨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