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专题报道 庭审直播 执行信息公开 党建工作 预决算公开

 

应由第三人支付的职工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认第三人的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15-02-15 10:31:45


 

问:应由第三人支付的职工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认第三人的如何处理?

法官解答: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责任编辑:侯玉忠 王杨    

 
 

 

关闭窗口